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可克达拉,地处伊犁河谷地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,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,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。东临伊犁州伊宁市,西接霍尔果斯市,南拥都拉塔口岸,北依天山北脉科古尔琴山。可克达拉市总面积为979.71平方千米。2014年,可克达拉市总人口7.5万。2013年,可克达拉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5.77亿元。清朝中期,哈萨克族一部分东归迁至这里,因见其一望无际的绿色原野,便称为“可克达拉”。“可克达拉”为阿尔泰语系语言“绿色的原野”之意。2015年04月12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克达拉市政府挂牌成立。可克达拉市实行兵团城市“师市合一”模式,归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管理。这是新疆兵团的第八座城市。全市总面积979.71平方千米,市域规划面积199.09平方千米,建设规模21平方千米。辖两个镇(界梁子镇和佛尕善镇),由兵团四师六十三团、六十四团、六十八团全部区域和六十六团、六十七团部分区域组成。